根據《關于印發江蘇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蘇財綜〔2017〕2號)、《關于印發〈蘇州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蘇財預〔2017〕30號)和《關于印發〈蘇州市吳中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吳財預〔2017〕24號)等文件精神,現將吳中區2023年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年審對象
吳中區行政區域內,在2022年度已安排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軍人證》(1-8級)的殘疾人就業的各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二、集中年審時間
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審方式
使用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采取網上辦理的方式開展。網上年審網址:https://abllwrz.jscl.gov.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四、年審要求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殘疾人實際在崗,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1.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重度殘疾人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其他殘疾人均按1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2.用人單位提交審核材料時,殘疾人證不在有效期內的,不計入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3.以勞務派遣形式安排殘疾人就業的,被派遣殘疾人應當計入勞務派遣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經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通過簽訂協議協商一致的,在計算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比例時,被派遣殘疾人可計入用工單位,不得重復計入勞務派遣單位的就業人數。
4.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按月計算,不以全年安排殘疾人總數平均后計入用人單位每月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5.通過聯網認證,除勞動合同必須上傳外,其他材料均通過聯網匹配獲取,能正常匹配獲取到數據且無誤的,用人單位無需另外上傳資料;如無法匹配到數據,且單位認為符合年審條件的,需要上傳相應材料,通過人工審核。
五、注意事項
1.上年度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無需申報;已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年審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2.采取造假騙取優惠政策的,例如偽造殘疾人證、傷殘軍人證等虛報、瞞報、拒報情況的,一律不計入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吳中區各鎮(街道)殘聯咨詢電話、年審群、地址
鎮(街道) |
聯系電話 |
年審QQ群 |
年審地址 |
胥口 |
66210968 |
559441562 |
孫武路604號胥口鎮政府一樓殘聯辦公室 |
長橋 |
66598371 |
564696881 |
長興街118號3號樓306辦公室 |
臨湖 |
68582326 |
247026351 |
東山大道3988號臨湖鎮政府一樓112辦公室 |
郭巷 |
65961812 |
487101468 |
郭新東路97號郭巷街道辦事處305辦公室 |
木瀆 |
66367521 |
630666929 |
木瀆金山南路8號木瀆政府社會事業局一樓116辦公室 |
越溪 |
66551747 |
991955408 |
吳山街西2號越溪街道辦事處一樓115辦公室 |
城南 |
67077035 |
595536435 |
東吳南路81號城南街道辦事處二樓213辦公室 |
金庭 |
66276934 |
347723815 |
東園公路108號金庭鎮政府一樓殘聯辦公室 |
香山 |
66510180 |
798245741 |
香山街道辦事處北塘路2號106辦公室 |
東山 |
66281157 |
637317786 |
洞庭路13號東山鎮政府民政辦公室 |
甪直 |
66026663 |
568172360 |
鳴市路21號甪直鎮政府107辦公室 |
光福 |
66959025 |
450815506 |
寶泉路1號光福鎮政府一樓民政辦公室 |
橫涇 |
66201332 |
546101244 |
橫涇街道朝陽路42號為民服務中心 |
太湖 |
68360973 |
555629147 |
東太湖路66號1幢103室 |
吳中區殘聯年審業務咨詢電話:66505390
蘇州市吳中區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2月28日
主辦單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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