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各轉供電主體及終端用戶: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蘇發改價格發〔2021〕1008號)以及《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蘇發改價格發〔2023〕552號)要求,現就工商業用電目錄銷售電價取消后,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轉供電主體,應當在進入電力市場購電或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后,按照以下兩種收費方式中的一種收取電費:
1.按照轉供電主體市場交易到戶電價(或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到戶電價)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變壓器和線路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水電公攤等協商解決;
2.按照轉供電主體市場交易到戶電價(或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到戶電價)順加不超過10%的變壓器和線路損耗,每月(或約定期限)向終端用戶預收電費,年底(定期)進行清算和公示。
二、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產生的電費及公共照明等費用,轉供電主體應單獨列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方式由全體業主分攤。轉供電主體應當定期公布實際費用和分攤情況,分攤費用已計入物業服務費成本的,不得重復收取。共用電力設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費用、電工工資性支出、物業辦公用電、停車場用電等應納入物業服務費、租金、停車管理費等開支范圍,不得通過收取用電服務費名義向終端用戶重復收費。
三、全區各轉供電主體應嚴格執行上述轉供電環節收費政策,在收費場所或公示欄,公示轉供電主體市場交易電費清單等相關信息,認真開展轉供電加價行為自查自糾,如存在違規加價和收費不公示等行為,應立即整改,多收費用及時退還終端用戶;各終端用戶也可通過下載“網上國網”App,點擊“更多-全部功能-查詢-轉供電費碼”,錄入用電信息,系統將自動評估轉供電主體對終端用戶電價的加價水平。對拒不執行轉供電環節收費政策、違規加價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四、如對轉供電環節收費政策存在疑問,可向區發改委或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蘇州供電分公司吳中供電服務中心進行咨詢。咨詢電話:區發改委65259908;吳中供電服務中心64526319。如發現轉供電主體存在違規收費問題,可以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市場監管部門價格舉報熱線: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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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吳中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蘇州供電分公司吳中供電服務中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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