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蓄水位:指水庫在正常運用情況下,允許為興利蓄水的上限水位。
2、死水位:指水庫在正常運用情況下,允許消落到的最低水位。
3、防洪限制水位:指水庫在汛期允許興利蓄水的上限水位,通常多根據流域洪水特性及防洪要求分期擬定。進行水庫調洪計算時,可以此水位作為起算水位。
4、防洪高水位:指下游防護區遭遇設計洪水時,水庫(壩前)達到的最高洪水位。
5、設計洪水位:指大壩遭遇設計洪水時,水庫(壩前)達到的最高洪水位。
6、校核洪水位:指大壩遭遇校核洪水時,水庫(壩前)達到的最高洪水位。
7、特征庫容:相應于某一水庫特征水位以下或兩個特征水位之間的水庫容積,一般均指壩前水位水平面以下的靜庫容。
8、死庫容:指死水位以下的水庫容積。
9、興利庫容:亦稱調節庫容,指正常蓄水位至死水位之間的水庫容積。
10、防洪庫容:指防洪高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間的水庫容積。
11、調洪庫容:指校核洪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間的水庫容積。
12、重疊庫容:指正常蓄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間的水庫容積。這部分庫容既可用于防洪,也可用于興利。防洪庫容與興利庫容完全重疊時,正常蓄水位即為防洪高水位。防洪庫容與興利庫容完全分開時,正常蓄水位即為防洪限制水位。
13、總庫容:指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水庫容積。它是劃分水庫等級的主要依據之一。
14、水利工程:用于控制和調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達到除害興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稱為水工程。按目的或服務對象可分為:防洪工程、農田水利工程、水力發電工程、航道和港口工程、城鎮供水和排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環境水利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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